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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4级学生晚自习的通知

2025/02/27 08:53:39 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各系(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扎实推进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生活的自主性、积极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实施集中晚自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生

人文学院2024级在校学生

二、时间地点安排

从3月3日开始,至6月19日结束。按照表格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晚自习(详见附件安排表)。

三、开展方式

1、各班必须在安排教室准时集中进行晚自习,班级学生干部做好晚自习期间的纪律管理和监督,学院党团先锋队不定期进行督导抽查,确保自习期间秩序良好。

2、晚自习以学习英语、专业知识或经典书籍阅读为主。各班可利用晚自习进行有益于班级发展的素质拓展活动,但需向班级辅导员申报。

3、发挥优秀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拔成绩优异的党员和朋辈导师,形成学习小组,就如何快速适应大学生活、课堂记笔记小技巧、快速攻克英语四六级、“四史”学习教育等主题进行指导交流学习和答疑解惑,分享成长经历。

四、相关要求和提示

1、晚自习期间,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应自觉遵守教室管理秩序,手机一律调至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可用手机玩游戏、听音乐或者观看不相关视频,不得随意出入、串坐,不可在教室内、楼内大声喧哗,不可影响其他同学自习,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根据《学生手册》和“德育学分管理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

2、学生应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自觉爱护桌椅等公共财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不乱丢垃圾杂物。

2、各班委协助各班级辅导员发起晚自习签到、检查、签退任务,及时了解学生的晚自习考勤和学习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学院党团先锋队负责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和考勤工作,并于次月初公示上月晚自习班级考勤情况通报。

3、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第六条第二项“学习品质养成”中扣分项的第(1)点、第(2)点、第(3)点之规定,拟对晚自习增设德育学分考核细则如下:

①每晚的晚自习按照2课时计算,缺勤(不含请假)每两课时扣1分,缺勤超过10课时(不含10课时)的加倍扣分;

②迟到、早退、自习时在教室用餐食、玩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者,每次扣0.5分,扣分无上限;

③违反其他校规校纪,扰乱校园、晚自习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情节较轻者,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且不知悔改者,德育素质分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④所有请假需在“学工系统”请假,有审批通过的“学工系统”请假凭证不算缺勤;

⑤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由学习促进部统一请假。

4、各班晚自习出勤情况统计汇总并进行通报,出勤率将作为学生个人和班级评优、评奖等的参考依据。

人文学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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