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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蔡望怀助学金”“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4/08 12:50:10 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蔡望怀助学金”“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蔡望怀助学金”“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额度

1.蔡望怀助学金共10名(人文学院2-3名),每名1000元;

2.常勋助学金共10名(人文学院2-3名),每名1000元;

3.洪涛助学金共10名(人文学院2-3名),每名1500元;

4.郑学檬助学金共10名(人文学院2-3名),每名800元。

5.涪安助学金(人文学院1名),每名2000元。

二、评定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

1.有厦门华厦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籍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居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4.生活朴素、节俭,没有吸烟、酗酒及其它不良的生活和消费习惯;

5.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三、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后填写助学金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于4月10前交至辅导员处审核。

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对候选人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习表现进行了解、考察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13前将所带班级推荐申报学生的材料上交至学院处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3.4月14日党总支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和审核助学金申报人情况,提出助学金初评名单,经院会议讨论并在所在院公示无异议,于4月16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上交材料

1.助学金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1)、华厦学院申请资助承诺书(附件2)、申报学生一览表(由辅导员确认后填写电子版);

五、说明

1.“蔡望怀助学金”“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四项只能报其中一项,不得兼报。

2.凡已获得过校内外各类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选(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报)。

人文学院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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