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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书记推荐信”“校长推荐信”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4/22 12:40:06 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5届本科“本科优秀毕业生”“书记推荐信”“校长推荐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名额分配:人文学院28人。

“校长推荐信”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以内,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名额分配:人文学院6人。

“书记推荐信”原则上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以内,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名额分配:人文学院6人。

三、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月28日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1.德育素质分本科生需达到良好以上且四次以上优秀(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生需一次以上优秀)。

2.各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名次原则上应名列本班的前10%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并具备下述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无补考、重修记录。

2.获得两次(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生一次)以上奖学金。

3.在校期间获得至少两次(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生一次)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包括但不限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区工作先进个人”“团学先进工作者”。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在校期间无受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者优先。

五、评选程序

本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暂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采用线下方式,具体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初审。

(二)辅导员审核后通过后,根据表格内容填写汇总表信息。

(三)加入QQ群,接收下一步通知。

六、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2.需同时提交学习成绩(电子版交辅导员审核,纸质版由学院确定人选后统一打印)。

3.奖学金及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4.5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入学以来德智体美劳表现情况)1份。


人文学院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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