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无私奉献、热心公益的精神,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同学予以表彰,并给予期末德育分加3分的奖励(涉及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0.5分,志愿服务时长8小时由校团委统一认定)。
现将献血同学名单公示如附件所示。
说明:
加分依据为《厦门华厦学院德育分制实施方案》第二章第六条(三)中“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表现”第3条;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2月8日至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示。
厦门华厦学院人文学院
2025年12月8日
- 附件【人文学院高校无偿献血信息收集表.pdf】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