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保障学生意外、医疗需求,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做好我院新老生2024-2025学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现就我院在校生医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金额: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二、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人也可以通过i厦门、支付宝app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或支付宝app搜索“医保缴费”进行操作。
四、医保生效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特别提醒:
1、根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学生毕业、结业、转学、肄业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被注销学籍,办理离校手续前已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费用,可按原参保身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25年12月31日
2、未在2024年10-12月及时参保缴费,2025年起将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有三个月的固定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3、此次参保为自愿参保,若不参保厦门医疗保障,可直接在i厦门APP自行办理停保,并提交附件1 放弃学籍地参保声明至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1月20日)。
4、困难学生可以免交医保费用,目前省资助中心还未公布困难生名单,因此,若有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可延迟缴交医保费用至名单确认。
相关链接:
1、关于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olX4VH7dAuB4xKNz__lMwA
2、相关政策解读可见:https://mp.weixin.qq.com/s/eYT8gNI8uHERrPLJBBz8vw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https://mp.weixin.qq.com/s/6XYQWUDZYOSXpfe-w6UOWA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 附件【自愿放弃学籍地医疗保障声明书(20241014).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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