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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补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德育分的通知

2025/10/15 10:59:06 次浏览 分类:思想教育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厦门华厦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现将人文学院德育分补修方案规则公布如下:

人文学院德育分补修方案(2024年修订版)

一、补修对象及标准

适用对象:德育素质分未达到毕业要求(即综合测评总分中德育模块未达25%权重)的学生,具体包括:

  1. 学期德育素质分低于70分的学生;

  2. 因一票否决制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

    二、补修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

    常规补修:每学期测评结果公示后1周内(3月/9月第3周)提交申请;

    毕业班紧急补修:毕业学期第10周前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活动完成期限

    学生需在申请通过后,在下一学期结束前(1月/6月第3周)完成并提交证明材料;暑期社会实践类活动可延长至活动结束后2周内提交。

    三、补修原则

    1、分类补修:根据学生扣分原因,针对性推荐补修项目;

    2、动态管理:辅导员全程跟踪指导,确保补修效果。

    四、补修项目及分数计算

    五、注意事项

    1、材料审核规则

    所有材料需由班级评议小组初审、辅导员中审,学院终审;重复使用材料或伪造证明者,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并扣除德育分10分。

    2、补修限制

    每学期补修总分不超过50分(奖励分上限),需确保总分≥70分。未按时完成补修者,需提交书面说明并申请延期,最多延长1学期。

    3、扣分恢复规则

    因宿舍卫生不合格扣分者,需连续3次检查优秀方可加1分;

    无故缺席体测扣分者,需补测合格后加3分。

    4、特别说明

    一票否决制补修:因违纪被一票否决者,需在补修基础上接受专项教育谈话(由辅导员记录)。

    六、实施流程

    1、申请阶段:(3月/9月第3周)提交《德育分补修申请表》,(1月/6月第3周)提交补修佐证材料;

    2、审核阶段:班级评议小组初审(5个工作日内)→辅导员中审(3个工作日内)→学院终审(3个工作日内);

    3、分数更新:审核通过后,学院更新测评系统数据;

    4、申诉机制: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由校级专家组裁定。

    七、文件依据

    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第二章、第五章;

    2、《厦门华厦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3、《厦门华厦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关于行为矫正的规定。

    4、《厦门华厦学院本科学生课外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实施办法》

    备注: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毕业班学生补修分数需在毕业资格审核前完成系统录入。补修德育分同学不予参加当学年评奖评优。

    其他未尽事宜请反馈给辅导员。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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