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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考风考纪 争做文明考生

2019/07/02 15:12:13 次浏览 分类:工作动态

本周是进入期末考试周,学院各个班级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考风考级主题班会。

本次班会主要向学生强调考试需要携带的证件,考试规则及违纪处分,主要内容如下:

1.考生凭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课程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遗失须提前补办或到系部开证明。

2.考生进入考场后,需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就座,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

3.考试过程中,考生将证件需放在考场的走道一侧,以便于教师、巡考人员查验;

4.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按任课教师要求自备考试用参考资料;

5.考生需在考试前清理本人桌面、抽屉及其座位附近的杂物;

6.考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以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每位考生须将试卷、答题册反扣在桌面上,坐在本人座位上,安静等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禁止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待监考教师将试卷整理、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8.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册、草稿纸带出考场;

9.在课程考试中,每位考生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远离违纪、作弊不良行为。

(参照《厦门华厦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四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五)在考场、考场周围或者明文规定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设备的;(五)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第六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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