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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3/08 11:05:17 次浏览 分类:工作动态

 

人文学院:

涪安助学金由我校首届优秀校友纪南京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1—2022学年涪安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全校评选额度

1、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5名,每名2000元;

2、商务与管理学院3名,每名2000元;

3、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1名,每名2000元;

4、人文学院1名,每名2000元。

二、评定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

1、具有厦门华厦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居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4、生活朴素、节俭,没有吸烟、酗酒及其它不良的生活和消费习惯;

5、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三、评定程序

1、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下达评定指标和额度;因信息学院选派3+1学生到厦门涪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实习实训,名额适当增加;

2、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地方政府证明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对候选人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习表现进行了解、考察并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

4、学校公布补助初评名单,无异议后,由学校领导审批;

5、财务处审核、办理领款手续,学校发放。

四、上交材料

学生于3月12日前提交如下表格:

1、助学金申请表

2、华厦学院申请资助承诺书

五、评定要求

1、评定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进行;

2、困难学生申报补助时,应如实地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在困难补助评定工作中如发现隐瞒实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困难补助款必须用于正常的生活支出和补助学习费用。如发现将困难补助款用于吸烟、酗酒及其它不正当消费者,给予取消评定资格,追回补助款,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党总支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和审核助学金申报人情况,提出助学金初评名单,经会议讨论并在所在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于3月21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材料仅体现学生姓名、专业、年级、班级等信息,涉及学生隐私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家庭困难情况等信息不得体现。公示期后,应及时撤掉公示文件。

5、同一学年内,各类助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人文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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