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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3/08 11:07:25 次浏览 分类:工作动态

 

人文学院:

根据学校“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全校评选额度

1、常勋助学金10名,每名1000元;

2、洪涛助学金10名,每名1500元;

3、蔡望怀助学金10名,每名1000元;

4、郑学檬助学金10名,每名800元。

二、评定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

1、具有厦门华厦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籍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3、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居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4、生活朴素、节俭,没有吸烟、酗酒及其它不良的生活和消费习惯;

5、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三、评定程序

1、经济困难学生于3月12日前填写《助学金学生个人申请表》与《华厦学院申请资助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对候选人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习表现进行了解、考察并签署意见后将本班申报学生名单上交学生支部进行初审后报系党总支。

3、党总支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和审核助学金申报人情况,提出助学金初评名单,经会议讨论并在所在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于3月21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材料仅体现学生姓名、专业、年级、班级等信息,涉及学生隐私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家庭困难情况等信息不得体现。公示期后,应及时撤掉公示文件。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完整材料后进行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上交材料

1、助学金学生个人申请表(附件1)

2、华厦学院申请资助承诺书(附件2)

五、说明

1、“常勋助学金”、“洪涛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四项只能报其中一项,不得兼报。

2、凡已获得过校内外各类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选(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报)。



人文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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