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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3-2024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04 16:30:58 次浏览 分类:工作动态

人文学院全体班级: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 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厦门华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额度

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局下达名额本科生共165 名。

根据人文学院困难生认定比例测算;人文学院 31 人; 以上额度为实际额度,申报时按 1:1 比例申报候选人。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 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已经认定在库的家庭困难生。

(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八)原则上学生的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须位于班级前40%

(九)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得国家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助学金在原则上不能同时兼得。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辅导员申请(各班级以辅导员通知为准)。

2.班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者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习表现进行了解、考察并签署意见后将本班申报学生集体上交学生支部进行初审;

3.学院推荐。学院党总支依据评审条件,全面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召开辅导员会议讨论和审核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人情况,提出初评名单,经学院会议讨论并公示5 个工作日。

五、名额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上一年度贫困生人数比例确定,人文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困难生共195,黄荣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42人、吴维闽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29人、康兆春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28人、范满满老师28所带班级困难生人、王群超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22人、李文丽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16人、郑伊婷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12人、卢嘉垒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10人、徐兰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5人、林彤燕老师所带班级困难生3人。

人文学院推荐申报人数为31人。按比例分配到各位老师的推荐申报人数为:黄荣老师7人、吴维闽老师4人、康兆春老师4人、范满满老师4人、王群超老师3人、李文丽3人、郑伊婷老师2人、卢嘉垒2人、徐兰老师1人、林彤燕老师1人。

请各位辅导员根据文件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并填写申报汇总表。于9月11日前完成。


为更好的服务申报的同学,以及统一进行材料审核等环节,请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进群,并实名(班级+姓名)。

厦门华厦学院人文学院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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